上述基金均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,惟不表示絕無風險。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;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,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,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,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(或投資人須知)。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(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)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,本公司及銷售機構均備有基金公開說明書(或其中譯本)或投資人須知,投資人亦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。基金買賣係以投資人自己之判斷為之,投資人應瞭解並承擔交易可能產生之損益,且最大可能損失達原始投資金額。基金不受存款保險、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。如因基金交易所生紛爭,台端應先向本公司申訴,如不接受前開申訴處理結果或本公司未在三十日內處理時,得在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。台端亦得向投信投顧公會申訴、向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申請調處或向法院起訴。上述基⾦可能對不同計價幣別進⾏⼀定程度之避險,投資人將承擔基金投資標的對不同計價幣別之匯率波動風險。投資人以其他非本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投資本基金,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。【野村投信 獨立經營管理】